重要内容提示: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:2023年11月27日(星期一)上午9:30
(二)会议召开地点: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
(三)会议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(四)会议召开方式:现场方式
(五)会议主持人:公司董事长陆相东先生
(六)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;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、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;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;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二、会议出(列)席情况
出席会议股东7个,共代表股份11227.5031万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.20%。
公司董事、监事、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,公司经营班子成员、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。
三、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
(一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〈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“十四五”发展战略规划〉的议案》;
会议同意:调整后的《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“十四五”发展战略规划》。
表决结果:同意票代表股份11227.5031万股,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%,反对票0股,弃权票0股。
(二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竞拍收购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碳酸酯资产组项目的议案》;
会议同意:公司竞拍收购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碳酸酯资产组项目。
表决结果:同意票代表股份11227.5031万股,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%,反对票0股,弃权票0股。
(三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》;
最终通过并形成了《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(2023年11月27日修正版)》。
表决结果:同意票代表股份11227.5031万股,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%,反对票0股,弃权票0股。
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。
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3年11月27日